公告日期:2024-12-28
证券代码:300630 证券简称:普利制药 公告编号:2024-154
债券代码:123099 债券简称:普利转债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普利转债”转股价格及股票、
可转债交易相关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自 2024 年 12 月 4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7 日期间,公司股票在连续 30 个
交易日中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9.54元/股),已触发“普利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2、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普利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2024 年 7 月 5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3)、《2023 年年度报告》《关于海南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自查整改报告》(公告编号:
2024-087)等公告。2024 年 7 月 7 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及相关风险提示的公告》(2024-093)。根据《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3720240024 号)的内容,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目前,公司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等相
关情况以最终调查结果为准。若后续经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公司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存在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
规定,若上市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的,可转债同步终止上市或者挂牌。
自 2025 年 2 月 9 日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将进入回售期(最后两个计息
年度)。在回售期内,若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公司将面临提前兑付申请回售部分可转债本息的可能,届时可能存在无法全额兑付的风险。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普利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普利转债”转股价格,具体情况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06 号)同意,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85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本次发行
的募集资金总额 85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 10,000,000.00 元(不 含
税)后的金额为 840,000,000.00 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年 2 月 22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2,138,650.95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837,861,349.05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天健验〔2021〕70 号《验证报告》。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 85,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1 年 3 月 8 日已在
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普利转债”,债券代码“123099”。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
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1 年 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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