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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1-05 12:40:50 股吧网页版
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这家公司周一停牌
来源:证券时报·e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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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利制药(300630)1月5日午间突然公告,公司于1月4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下称“《告知书》”),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及其可转换公司债券于1月6日(星期一)起停牌,并于1月7日(星期二)起复牌。自复牌之日起,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上周五,普利制药股价大涨超13%。

  虚增收入超10亿

  前期,普利制药于去年7月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对公司立案。

  根据《告知书》认定的事实,普利制药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同时,2021、2022年虚假记载的营业收入金额合计达10.31亿元,且占该2年披露的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的31.08%;虚假记载的利润总额金额合计达6.95亿元,且占该2年披露的年度利润总额合计金额的76.72%。

  具体来看,2021年至2022年,普利制药通过虚构成品药和原料药销售业务的方式,虚假确认药品销售收入和利润。其中,2021年多计营业收入4.37亿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28.94%,对应营业成本1.29亿元,多计利润总额3.08亿元,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65.88%;2022年多计营业收入4.57亿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25.28%,对应营业成本6922.21万元,多计利润总额3.87亿元,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88.27%。

  同期,普利制药将其开展的不具有控制权的乙酰碘化物、碘化物(碘佛醇专用)和酵母抽提物贸易业务按总额法核算,导致2021年多计营业收入7799.73万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5.17%,对应营业成本7799.73万元;2022年多计营业收入5925.97万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3.28%,对应营业成本5925.97万元。

  时任董事被罚

  证监会指出,范敏华时任普利制药董事长、总经理,在公司2021年年报、2022年年报上签字,保证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范敏华组织普利制药销售部和财务部编制虚假销售业务单据并据此进行会计处理,知悉贸易业务实质但对相关收入确认未采取有效管控措施。罗佟凝时任普利制药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在普利制药2021年年报、2022年年报上签字,保证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罗佟凝参与、实施虚假销售业务的单据编制和会计处理,知悉贸易业务实质但未能采取恰当的收入确认方法。二者导致普利制药2021年年报、2022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此外,时任普利制药副总经理邹银奎、时任普利制药监事会主席丁雨等对公司年报披露不真实均分别负有相应责任。

  证监会拟对普利制药予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罚款的处罚。对范敏华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对罗佟凝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对其他相关当事人也予以警告并处以相应罚款。

  鉴于当事人范敏华、罗佟凝的违法行为情节较为严重。证监会决定对范敏华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对罗佟凝采取8年市场禁入措施。

  普利制药成立于1992年,是一家专业从事药物研发、注册、生产和销售的企业。于2017年3月上市。公司销售产品主要为处方药。根据公司此前发布的年报,其2021年、2022年的净利润分别为4.17亿元、2.95亿元,同比变动幅度分别为2.25%、-29.2%。公司曾在2020年推出激励计划,公司层面的考核条件为:以2019年净利润为基数,2020年至2022年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60%、90%。公司2019年的净利润为3.01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上市公司表示,根据《告知书》内容,公司可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0.5.1条第(一)项、第10.5.2条第(七)项规定的“公司披露的利润总额连续两年均存在虚假记载,虚假记载的利润总额金额合计达到5亿元以上,且超过该两年披露的年度利润总额合计金额的50%”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关于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将全力配合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同时,公司立即开展合规自查,进一步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和信披工作,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和义务。”普利制药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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