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3
证券代码:300632 证券简称:光莆股份 公告编号:2024-095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整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12月20日,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莆股份”或“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以下简称“厦门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62号,以下简称“《决定书》”),要求公司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完成整改工作并向厦门证监局提交整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厦门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9)。
公司高度重视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针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公司董事长牵头,证券部、财务部配合,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全面梳理需要整改的管理不规范和内控薄弱环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在收到《决定书》后,公司立即将其传达给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对《决定书》中所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梳理和分析研讨,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保持高度关注,积极通过多种方式与公司管理层和相关部门对《决定书》中公司所涉及问题的具体情况进行沟通和交流,督促公司严格落实整改要求,并密切关注整改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整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公司于2024年12月22日组织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暨追溯调整、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审议,对整改措施的落实及整改结果进行评估,审议通过《关于厦门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整改报告》。现就具体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独立性不足,未在专利、商标、经营场所、人员等方面与关联方保持独立,2022年、2023年年度报告中有关公司独立性情况的相关表述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2021年修订)第三条第一款、《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8〕29号)第六十八条的规定。
整改措施:
1、针对独立性不足的问题,公司采取的具体整改措施如下:(1)在专利方面,公司和关联方协商将相关专利转让变更给公司,2024年10月已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完成相关专利的转让变更登记;(2)在商标方面,公司和关联方协商将“昕友”商标转让给公司,2024年9月已向国家商标局提交 “昕友”注册商标转让申请;(3)在经营场所方面,公司已按市场价向曾经使用过公司经营场所的关联方收取前期使用期间的租赁费用,同时,公司已要求关联方停止使用公司标识;(4)在人员方面,公司已向关联方前员工追回其当时为协助公司开拓市场和开发客户而在公司报销的差旅费、交通费和招待费等费用,同时,公司已责令人事、IT、财务等相关部门对公司人员独立性进行梳理并做好沟通衔接,确保上市公司保持人员的独立性。
2、未来,公司将在管理、运营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确保各个环节公司保持与关联方之间的独立性,规范法人治理机构和独立运营的公司管理体制,做到业务独立、资产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人员独立。
整改时间:已完成整改,后续将持续规范执行,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二)2023年年度报告遗漏“公司可能面对的风险及应对措施”部分,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证监会公告〔2021〕15号,2021年修订)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整改措施:
1、公司已对2023年年度报告进行更正,并在更正后的2023年年度报告中补充披露了“(三)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部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2年和2023年年度报
告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4-093)和《2023年年度报告(更正后)》。
2、公司已要求证券部相关人员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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