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15
证券代码:300638 证券简称:广和通 公告编号:2024-116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4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1 月 15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5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15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西丽社区打石一路深圳国际
创新谷六栋 A 座 10 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天瑜先生因公出差无法参加本次现场会议,由出席会议的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选董事应凌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5、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417人,持有公司股份337,504,7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24%;其中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337,504,717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24%(注: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 2,627,960 股,在计算股东大会有表决权总股份时已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下同)。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45,470,64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5.9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12 人,代表股份 292,034,068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28%。
2、其他出席人员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本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7,109,1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28%;
反对 176,3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3%;弃权219,19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202,4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636%;反对 176,3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59%;弃权 219,19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406%。
本议案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6,457,2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67%;
反对 111,0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0%;弃权 68,3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418,6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40%;反对 111,0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52%;弃权 68,3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08%。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本议案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冯晓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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