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2
证券代码:300644 证券简称:南京聚隆 公告编号:2024-106
债券代码:123209 债券简称:聚隆转债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提前赎回“聚隆转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自 2024 年 1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12 日期间,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价格已满足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聚隆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8.02 元/股)的 130%(即 23.426 元/股),根据《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聚隆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不提前赎回“聚隆转债”的议案》,考虑到“聚隆转债”自 2024 年 2 月 1 日开
始转股,转股时间相对较短,结合当前的市场情况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为保护债券持有人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聚隆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且在未来三个月内(即 2024 年 12 月 13 日至 2025 年 3 月 12 日),如再次触发
“聚隆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自 2025 年 3 月12 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聚隆转债”再次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聚隆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61 号)同意注册,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6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218.5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 21,850.00 万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债于 2023 年 8 月 17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聚隆转债”,债券代码“123209”。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3 年 8 月 1 日,T+4 日)满
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4 年 2 月 1 日)起至债券到期日(2029 年 7 月
25 日,如遇节假日,向后顺延)止。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聚隆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 18.27 元/股。
2、根据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 2024 年 7 月实施了 2023 年
年度权益分派,“聚隆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8.27 元/股调整为 18.02 元/股,转
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为 2024 年 7 月 8 日。
二、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及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聚隆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A、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
B、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其中:IA 为当期应计利息;B 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
面总金额;i 为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t 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公司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情况
自 2024 年 1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12 日期间,公司股票价格已满足任意
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聚隆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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