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13
证券代码:300644 证券简称:南京聚隆 公告编号:2025-003
债券代码:123209 债券简称:聚隆转债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5 年 1 月 13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
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1 月 7 日以邮件、专人送达方式发出。公司应参
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为:刘越、吴劲松、尹波、蒋莉)。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曙阳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公司在综合考虑经营情况、业务发展前景、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等多方面因素后,决定以公司自有资金和专项回购贷款资金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若公司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起三年内未能将已回购股份使用完毕,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届时,公司将另行召开股东大会并履行股份注销相关的法律程序。此外,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
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2元/股(含)。本次回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占比不少于 10%,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占比不超过 90%。目前,公司已取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分行出具的《承诺函》,该银行提供的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600万元,且不超过最终回购金额的90%,贷款期限不超过 3 年,资金将专项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全体董事郑重承诺: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中,将严格遵守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全力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会议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分行出具的《承诺函》;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1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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