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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31 16:53:04 股吧网页版
超频三: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31


证券代码:300647 证券简称:超频三 公告编号:2024-063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87号),同意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注册申请。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702,269股,发行价格为7.4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999,994.81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4,929,245.2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5,070,749.53元。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6月22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审亚太验字(2022)000039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程序、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

2022年7月5日,公司及控股孙公司圣比和(红河)新能源有限公司分别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监
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平安银行深圳中心城支行是平安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分行的下级支行,由于下级支行没有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权限,因 此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银行为上级分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及控股孙公司圣比和(红 河)新能源有限公司分别在平安银行深圳中心城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用途 备注

深圳市超频三科 平安银行深圳

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心城支行 15459352830076 本次注销
锂电池正极关键材料生产

圣比和(红河) 平安银行深圳 基地建设一期子项目

15036203010085 本次注销
新能源有限公司 中心城支行

注:上述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圣比和(红河)新能源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个旧圣比 和实业有限公司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公司通过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 目。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情况

鉴于“锂电池正极关键材料生产基地建设一期子项目”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 毕,为规范募集资金账户管理,公司及子公司于近日完成了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的注销手续,相关账户注销前结存利息合计74.44元已转入基本账户。上述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及控股孙公司圣比和(红河)新能源有限公司分别与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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