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31
关于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频三”或“公司”)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超频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87 号),同意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注册申请。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6,702,269 股,发行价格为 7.4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9,999,994.81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4,929,245.28 元,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5,070,749.53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6 月 22 日划至
公司指定账户。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审亚太验字(2022)000039 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及子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投资于“锂电池正极关键材料生产基地建设一期子项目”。
截至2024年12月20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
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 已使用募集 募集资金
金额 资金金额 资金金额 投入进度
锂电池正极关键材料生产 32,692.32 19,507.07 19,633.21 100%
基地建设一期子项目
注:上述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圣比和(红河)新能源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个旧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公司通过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超过“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部分为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投入。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的具体情况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日期(调整前) 日期(调整后)
锂电池正极关键材料生产基地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6 年 12 月 31 日
建设一期子项目
注:2023 年 1 月 20 日、2023 年 7 月 31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相关议案,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同意公司最终调整募投项目的
实施进度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的原因
本次项目用地、厂房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由红河州政府负责,前期由于政府用地手续批复缓慢,政府代建工作启动时间较晚,同时受宏观因素、社会经济因素等综合影响,项目厂房建设、人员往来、设备运输及安装进度等受到制约,项目厂房及相关配套设施未如期交付,整体建设进度有所放缓,项目实施进度受到一定影响。
截至目前,该项目已完成厂房建设和相关配套设施投入,部分设备开始调试并带料试生产,项目建设取得阶段性进展。受锂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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