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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27 18:49:17 股吧网页版
太龙股份:关于2024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28


证券代码:300650 证券简称:太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7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公司 2024 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2,250,868.71 元,其中母
公司净利润为 2,853,195.15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当前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853,195.15 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 163,670,894.77 元,加上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追溯调整未分配利润金额 563,642.90 元,报告期内派发的红利 8,731,845.04 元,累计可供分配利润 158,355,887.78 元。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的总股本
218,296,12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0 元(含税),共
分配现金红利 4,365,922.52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自 2024 年 6 月 30 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
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转增金额。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 2024 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监管指引
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全体股东
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

三、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根据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在公司持续盈利且满足实际资金需求的情
况下,2024 年上半年现金分红金额不高于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上述利润分配上限未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满足上述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制定具体的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
在规定期限内实施。2024 年 8 月 27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未超过股东大会授权额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关于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与公司的实际情况相适应,系公司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和对广大投资者的回报而做出,有利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利润分配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前提下,为了更好地兼顾股东利益,使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公司拟定了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五、备查文件

1、《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特此公告。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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