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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5-20
证券代码:300658 证券简称:延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0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0 日(星期一)14 点 30 分
(2)网络投票时间:
①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20 日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①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20
日 9:15-15: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内厝)工业集中区后堤路 666 号 5
楼会议室;
5、本次会议主持人:谢继华。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2024 年 5 月
10 日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提示性公告》。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7、本次会议通知等相关文件刊登在 2024 年 4 月 24 日、2024 年 5 月 10 日的中国
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173,843,41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52.242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73,822,43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52.235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20,98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6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20,98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63%。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20,98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63%。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逐项表决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决议如下:
1、《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173,826,8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5%;反对1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5%;弃权 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其中,中小股东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 4,3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8770%;反对 16,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9.1230%;弃权 0 股。
公司独立董事在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2、《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对 1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5%;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 4,3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8770%;反对 16,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9.1230%;弃权 0 股。
3、《关于监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3,826,8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5%;反
对 1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5%;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 4,3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8770%;反对 16,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9.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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