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03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协议转让
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谢鹏先生、范庆新先生、四川治历明时科技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 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提示:
1、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爱乐达”或“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谢鹏先生、范庆新先生(以下简称“转让方”)与四川治历明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治历明时”“受让
方”)于2025年1月3日签订了《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谢鹏先生、范庆新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分别向治历明时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8,793,954股、8,724,227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9998%、2.9760%。合计拟转让股份
17,518,18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9758%。
2、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谢鹏先生、范庆新先生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2,554,5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9273%%,与一致行动人冉光文先生、丁洪涛先生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3,446,2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1098%,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治历明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7,518,1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9758%,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本次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协议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
4、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完备性审核确认后,方能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相关手续。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最终能否实施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协议转让暨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3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谢鹏先生、范庆
新先生的通知,获悉其与治历明时于2025年1月3日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
(以下简称“本协议”)。谢鹏先生、范庆新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分别向
治历明时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8,793,954股、8,724,227股,分别占
公司总股本的2.9998%、2.9760%。拟合计转让公司股份17,518,181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5.9758%。
经转让双方协商确定,本次股份转让的每股交易价格以协议签署日的前一
交易日标的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收盘价为定价基准,最终交易价格为定价基准
的80%,本次交易的股份转让价格为11.752元/股,股份转让总价共计人民币
205,873,663.11元。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转让双方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股份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类别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股) (股)
谢 鹏 35,175,816 11.9991% 26,381,862 8.9993%
转让方
范庆新 34,896,908 11.9040% 26,172,681 8.9280%
转让方及其 冉光文 35,715,521 12.1832% 35,715,521 12.1832%
一致行动人 丁洪涛 35,176,175 11.9993% 35,176,175 11.9993%
合计 140,964,420 48.0856% 123,446,239 42.1098%
受让方 治历明时 0 0.0000% 17,518,181 5.9758%
注:上述数据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差异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原因。
二、协议转让双方的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1、转让方:谢鹏、范庆新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