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4
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控
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稳健发展,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一)控制公司风险;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果与效率;
(三)增强公司信息披露的可靠性;
(四)确保公司行为合法、合规,以实现公司战略目标。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控制度的建立健全、有效实施及其检查监督负
责,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应保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章 内部控制的框架
第四条 公司内控制度应力求全面、完整,至少在以下层面作出安排:
(一)公司层面;
(二)公司下属部门及附属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和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层面;
(三)公司各业务环节层面。
第五条 公司建立和实施内控制度时,应考虑以下基本要素:
(一)目标设定,指董事会和管理层根据公司的风险偏好设定战略目标。
(二)内部环境,指公司的组织文化以及其他影响员工风险意识的综合因素,包括员工对风险的看法、管理层风险管理理念和风险偏好、职业道德规范和工作氛围、董事会和监事会对风险的关注和指导等。
(三)风险确认,指董事会和管理层确认影响公司目标实现的内部和外部风险因素。
(四)风险评估,指董事会和管理层根据风险因素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确定管理风险的方法。
(五)风险管理策略选择,指董事会和管理层根据公司风险承受能力和风险偏好选择风险管理策略。
(六)控制活动,指为确保风险管理策略有效执行而制定的制度和程序,包括核准、授权、验证、调整、复核、定期盘点、记录核对、职能分工、资产保全、绩效考核等。
(七)信息沟通,指产生服务于规划、执行、监督等管理活动的信息并适时向使用者提供的过程。
(八)检查监督,指公司自行检查和监督内部控制运行情况的过程。
第六条 公司应在符合总体战略目标的基础上,针对各下属部门、附属公司
以及各业务环节的特点,建立相应的内控制度。
第七条 公司内部控制通常应涵盖经营活动中所有业务环节,包括但不限于:
(一)销货及收款环节:包括销售计划管理、客户档案管理、订单处理、价格管理、信用管理、销售合同管理、退货换货管理、销售窜货管理、收入确认、应收账款分析及逾期应收账款管理、销售回款管理及客户对账管理等。
(二)采购及付款环节:包括采购和付款业务岗位分离制度;采购和付款的授权审批制度;供应商评审制度;询价议价制度;重大采购项目招标采购制度;验收及退货制度等。
(三)生产环节:包括生产计划、生产成本、计算销货成本、质量控制、损耗管理等。
(四)固定资产管理环节:包括固定资产的自建、购置、处置、维护、保管、盘点与记录等。
(五)货币资金管理环节:包括货币资金入账制度、银行存款管理制度、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管理制度、印鉴管理、网银付款分级管理制度、出纳人员和会计人员的岗位分离制度等。
(六)关联交易环节:包括关联交易和关联方的界定;关联交易的定价、授权、执行、报告和记录制度;规避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违反关联交易相关规定
的处罚制度等。
(七)担保与融资环节:包括借款管理、担保审批、承兑、发行新股、发行债券等的授权、执行与记录制度等。
(八)投资环节:包括投资项目的筛选标准、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投资项目的审批制度、投资项目的验收制度、投资失误的责任追究制度等。
(九)研发环节:包括产品研发、技术开发、产品检验、研发记录及文件保管、专利及版权管理制度、技术保密制度等。
(十)人力资源管理环节:包括雇用、签订聘用合同、培训制度、离岗、任免异动、辞退制度、岗位职责说明制度、外训及服务协议制度、绩效考核和薪酬激励制度、奖惩管理、关键岗位的轮岗制度、亲属回避制度等。
公司在内控制度实施过程中,可以根据公司的发展和市场变化进行调整。
第八条 公司内控制度除涵盖对经营活动各环节的控制外,还包括贯穿于经
营活动各环节之中的各项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印章使用管理、行政管理、预算管理、存货管理、质量管理、工程管理、募集资金管理、内部信息与传递管理、授权管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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