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1-21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国金证券”)作为负责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唐工业”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对威唐工业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43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12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数量3,013,800.00 张,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1,380,000.00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不含税金额 4,000,000.00 元,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 1,702,612.3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5,677,387.67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0年 12月 21日出具天职业字[2020]4203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
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或其上级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四)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 2024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
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存放方式 余额
向不特 交通银行无锡南门支行 322000623013000458171 活期存款 82,240,385.81
定对象
发行可 中国银行无锡梁溪支行 532675424215 活期存款 16,151,630.55
转换公
司债券 宁波银行无锡新区支行 78080122000271572 活期存款 3,847.37
合 计 98,395,863.73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用于以下方向: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项目备 案机关 项目备 案号
大型精密冲压模具 无锡市新吴区 锡新行审投备
智能生产线建设项 40,358.50 30,138.00 行政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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