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08
证券代码:300708 证券简称:聚灿光电 公告编号:2025-003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提议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月8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潘华荣先生提交的《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和承诺》,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提议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潘华荣先生
提议理由:基于公司 2024 年年度的经营和盈利情况,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 良好预期,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对 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作出提议。
送红股(股) 派息(元) 公积金转增股本(股)
每十股 0 1.6 0
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已回
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6 元人民币
(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转增 0 股。
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
分配总额 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
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现暂以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676,211,846 股剔除
已 回 购 股 份 32,831,660 股 为 基 数 测 算 , 共 计 派 发 现 金
102,940,829.76 元。
2、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
本次利润分配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3、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状况和良好的业绩支撑,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参与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二、提议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统称“相关股东”)持股变
动情况及未来减持计划
1、相关股东在本提议函披露前三个月内无持股变动情况。
2、截至本提议函披露日,公司未收到相关股东拟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六个月内的减持计划。
3、相关股东在本提议函披露前后三个月不存在所持限售股限售期届满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仅代表提议人及参与讨论董事的个人意见,并非董事会决议,具体利润分配预案待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会收到提议人潘华荣先生提交的《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的提议和承诺》后,召集半数以上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讨
论,并一致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并承诺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投赞成票。
2、提议人潘华荣先生承诺在公司召开有关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
3、本提议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五、备查文件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潘华荣先生签字的《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和承诺》;
2、半数以上董事签字确认的书面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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