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10
证券代码:300711 证券简称:广哈通信 公告编号:2025-004
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四川赛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1%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哈通信”“公司”“甲方”)为落实“智能指挥调度领军企业”战略,打造“可靠通信网络、泛指挥调度业务、数字化服务”三位一体的战略布局,拟以支付 24,480 万元现金方式收购四川赛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康智能”“标的公司”)原股东曾德华、田玉琦、梁君鸿、易云平、曾金岩、四川赛康时极科技合伙企业(以下简称“赛康时极”)、向雨佳等 7 人(以下简称“乙方”)持有的赛康智能股份 25,806,000 股(对应股份比例 51%)(以下简称“本事项”)。
广哈通信拟受让曾德华10,888,700股、田玉琦3,519,000股、梁君鸿3,401,700股、易云平2,346,000股、曾金岩4,600,000股、四川赛康时极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57,350股、向雨佳293,250股,合计股份25,806,000股。其中,曾德华拟转让股份10,888,700股(对应股份比例21.5192%)分两期转让,一期转让6,442,500股(对应股份比例12.7322%),二期转让4,446,200股(对应股份比例8.7870%)。在曾德华所出让股份全部完成交割前,曾德华将第二期拟转让的股份全部质押予广哈通信,且所对应的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知情权、分红权等全部股东权利独家、不可撤销地委托广哈通信行使。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8 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四川赛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1%股份的议案》,并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
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
过了以支付 6,630 万元现金方式收购北京易用视点科技有限公司 51%股权事项,
公司连续 12 个月内购买资产金额累计为 31,110 万元,超过公司 2023 年末资产
总额 30%,故本事项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赛康智能为新三板挂牌企业,本次交易事项尚须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确认意见。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对方为赛康智能原 7 名股东(以下简称“乙方”),相关信息如下:
序号 姓名 住所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曾德华 成都市高新区 25,770,000 50.9298%
2 田玉琦 珠海市香洲区 6,900,000 13.6364%
3 梁君鸿 成都市青羊区 6,670,000 13.1818%
4 曾金岩 成都市高新区 4,600,000 9.0909%
5 易云平 宜宾市翠屏区 4,600,000 9.0909%
6 赛康时极 成都市高新区 1,485,000 2.9348%
7 向雨佳 广元市苍溪县 575,000 1.1364%
合计 50,600,000 100%
注:1. 尾数不一致系四舍五入所致;2. 曾金岩与曾德华系父子关系;3. 赛康时极系赛康智能员工持股平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510100MA7E41XE1D,类型为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余芝,出资额 297 万元,登记机关为成都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经营场
所为成都高新区天府二街 368 号 2 栋 1 单元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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