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03
证券代码:300712 证券简称:永福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2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2月 23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 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4.59 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鉴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自权益分
派除权除息日(即 2024 年 7 月 15 日)起,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 34.59
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人民币 34.49 元/股(含本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2 月 7 日、2024 年 2 月 27 日、2024 年 7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4)、《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326,899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2407%,最高成交价为25.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0.5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55,028,179.74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的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对回购股份政策有新的规定,或市场情况发生变化,除涉及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或《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或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并结合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情况,对回购方案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因此,经公司经营管理层决策,回购资金来源增加自筹资金。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的规定,且不是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
二、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具体情况
近日,公司取得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9,000 万元
2.借款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
3.借款用途:专项用于回购上市公司股票
公司实际贷款金额与已回购的资金金额合计不超过本次回购方案金额的上限,且具体业务需满足《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等要求,并符合银行按照相关规定制定的贷款政策、标准和程序。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对公司当年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贷款承诺函》;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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