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泉为及相关责任人员收广东证监局警示函
来源: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12月25日晚间,ST泉为(300716)披露公告称,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于近日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根据广东证监局对公司实施的现场检查结果,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警示函显示,ST泉为存在违规行为。一是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经查,上海蕴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蕴秦”)系公司关联方。2023年1月19日至2023年2月7日期间,ST泉为向上海蕴秦提供借款,发生额130万元,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占用资金均已清偿。公司对上述事项未及时依法履行审议及信息披露义务。二是内部控制存在缺陷,包括对外担保相关内部控制存在缺陷、印章管理内部控制存在缺陷。
ST泉为董事长褚一凡、总经理雷心跃未按照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ST泉为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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