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31
证券代码:300724 证券简称:捷佳伟创 公告编号:2024-098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以现场与
通讯相结合的方式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
监事 3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峰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2 名激励对象个
人情况发生变化(其中 1 名辞职、1 名退休离职),1 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良好”,公司对其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及当期未解除限售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请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已届满,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满足,公司 2023 年度业绩及公司 99 名激励对象 2023 年度个人业绩考核结果均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为前述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手续。
具体内容请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方向和项目的建设内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战略。因此,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具体内容请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12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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