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02
证券代码:300725 证券简称:药石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7
转债代码:123145 转债简称:药石转债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 年 6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2 年 6 月 21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内部公告栏进行了公示,截止公示期满,未收到
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并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披露了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2 年 7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时,根据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公司于同日披露《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2 年 7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2024 年 7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等议案。
二、 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情况
(一)因激励对象离职作废的限制性股票
鉴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30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
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作废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全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99,000 股。
(二)因激励对象放弃归属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 2022 年 7 月 6 日,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为: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即第
一个归属期为 2023 年 7 月 6 日至 2024 年 7 月 5 日,截止目前归属期即将届满。
因实际可归属期间市场环境较公司制定本激励计划时已发生较大变化,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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