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6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的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
公司将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569 号文《关于核准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弘
科技”、“发行人”或“公司”)非公开发行 92,216,800 股新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
币 23.6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183,693,824.00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
32,755,407.36 元后,公司实际收到可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150,938,416.64 元。
上述资金于 2020 年 4 月 9 日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I10090 号”验资报告。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
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2020 年 4 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
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阳支行、中信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支行,上述 4 家
银行(以下统称“乙方”)分别签订了《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2 年 6 月,公司、 光弘电子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惠州大亚湾支行签订了《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23 年 4 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光弘科技三期智能生产建设项目”已建设完
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光弘科技三期智能生产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 58,521.35 万元人民币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4 年 5 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云计算及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项目”已建设
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云计算及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 7,673.19 万元人民币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初始存放日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惠州分行营业部 631917853 2020/4/9 600,000,000.00 -
招商银行惠州分行惠阳
支行 752900099610338 2020/4/9 500,000,000.00 -
惠州光弘科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技股份有限 惠州惠阳支行 8110901012701138192 2020/4/9 666,884,416.64 -
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惠州惠阳支行 81109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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