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8-23 17:13:10 股吧网页版
明阳电路:董事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24


证券代码:300739 证券简称:明阳电路 公告编号:2024-079
债券代码:123087 债券简称:明电转债

债券代码:123203 债券简称:明电转 02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
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
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8 月 12 日以邮件、电话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发
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佩珂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6 人,实到董事 6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相关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相关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2 名激励对象因在本期离职已不再符合激励计划相关的激励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42,000 股拟由公司回购注销。公司本次用于支付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回购价款总计 263,760 元人民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及届次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四)《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五)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8 月 24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