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0
证券代码:300739 证券简称:明阳电路 公告编号:2024-118
债券代码:123087 债券简称:明电转债
债券代码:123203 债券简称:明电转 02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除因被实施留置未出席的独立董事黄志东外的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 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2 月 20 日(星期五)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2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20 日上午 9:15 至 2024 年 12 月 20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上星第二工业区南环路 32号 F 栋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佩珂先生
(六)除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因遗漏议案补发补充更正公告外,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104人,代表股份 176,921,44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894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76,370,77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57.714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0 人,代表股份 550,672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02%。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2 人,代表股份 551,772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0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0 人,代表股份 550,67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02%。
2.公司除因被实施留置未出席的独立董事黄志东外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3.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二、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176,760,4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90%;
反对 13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40%;
弃权 30,12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390,7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8167%;
反对 13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7236%;
弃权 30,12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597%。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176,811,2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77%;
反对 105,0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4%;
弃权 5,12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441,5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0325%;
反对 105,0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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