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9
证券代码:300745 证券简称:欣锐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9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吴壬华先生、何兴泰先生、毛丽萍女士、任俊照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公司董事会已对上述候选人的资格进行了核查,确认上述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谭岳奇先生、陈丽红女士、李玉琴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谭岳奇先生、陈丽红女士、李玉琴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公司董事会已对上述候选人的资格进行了核查,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签署了《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的表决方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职务。
特此公告。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9 日
附件: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吴壬华先生,1962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
研究生学历,博士后。1978 年 9 月至 1989 年 8 月就读于清华大学电机工程系,
分别获工学学士、工学硕士及工学博士学位,并荣获清华大学“优秀博士论文”
证书和“优秀博士毕业生”证书;1991 年 9 月至 1993 年 6 月,在日本九州大学
工学部电子工学科担任访问学者;1993 年 7 月至 1997 年 2 月,就职于日本
NEMIC-LAMBDA 株式会社(现名为 TDK-Lambda 株式会社)技术本部,担任高级工
程师;1997 年 2 月至 2004 年 12 月,就职于深圳市华为电气有限公司(后更名
为“维谛技术有限公司”),担任副总裁等职务;2005 年 1 月创办公司,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截至目前,吴壬华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吴壬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3,251,23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84%;通过持有新余市奇斯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72,174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22%,吴壬华先生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毛丽萍女士系夫妻关系,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规定的情
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毛丽萍女士,1967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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