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9
公司简称:欣锐科技 证券代码:300745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首次授予部分第 三个行权期、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成就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 年 8 月
目录
一、释义...... 3
二、声明...... 5
三、基本假设...... 6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7
五、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9
(一)本激励计划归属条件成就及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9
(二)本激励计划归属及行权的具体情况 ......12
(三)结论性意见 ......15
六、备查文件及咨询方式...... 16
(一)备查文件......16
(二)咨询方式......16
一、释义
1. 上市公司、公司、欣锐科技:指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股权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指《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3. 股票期权、期权: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
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票的权利。
4. 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
足相应的归属条件后分次获得并登记的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5. 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规定的符合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条件的人员。6. 授予日:指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7. 行权价格: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购买公司股票的价格。
8. 行权: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条件购买标的股票的行为。
9. 行权条件:根据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使股票期权所必需满足的条件。
10. 可行权日:激励对象可以开始行权的日期,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
11. 授予价格: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12.归属:指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满足获益条件后,上市公司将股票登记至激励
对象账户的行为。
13.归属条件: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设立的激励对象为获得激励股票所需满足
的获益条件。
14.归属日: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满足获益条件后,获授股票完成登记的日期,
必须为交易日。
15.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16.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17. 《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18. 《上市规则》: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19.《自律监管指南》: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20. 《公司章程》:指《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1.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2. 证券交易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23. 元:指人民币元。
二、声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报告特作如下声明: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欣锐科技提供,本激励计划所涉及的各方已向独立财务顾问保证:所提供的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所有文件和材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遗漏、虚假或误导性陈述,并对其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仅就本次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对欣锐科技股东是否公平、合理,对股东的权益和上市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发表意见,不构成对欣锐科技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均不承担责任。
(三)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他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四)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上市公司全体股东认真阅读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
(五)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勤勉、审慎、对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尽责的态度,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深入调查并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调查的范围包括上市公司章程、薪酬管理办法、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相关公司财务报告、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等,并和上市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有效的沟通,在此基础上出具了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并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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