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8-28 19:17:10 股吧网页版
欣锐科技: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29


证券代码:300745 证券简称:欣锐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3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符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 人

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37.50 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22%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授予价格:25.02 元/股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按规定为符合归属条件的 1 名激励对象,办理 37.5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一)本激励计划包括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两部分

(二)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三)授予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授予数量

1、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5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
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11,459.24 万股的 1.31%,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 32.75%。

2、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308 万份股票期权,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
本总额 11,459.24 万股的 2.69%,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 67.25%。其中,首次授予 283 万份,占本计划授予总量的 61.79%,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1,459.24万股的2.47%;预留25万份,占本计划授予总量的5.46%,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1,459.24 万股的 0.22%。

(四)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25.02 元/股;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行权价格为 24.65 元/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45.13 元/份。

(五)激励人数: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16 人,包含公告本激励计划时
在本公司任职的由公司引进的高端人才、特殊人才和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优秀人才。

(六)归属/行权安排

1、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第 50%

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第 25%

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第 25%

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按照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
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
转让、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则因前述原因获
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在满足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归属条件已成就的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