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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24 19:36:46 股吧网页版
欣锐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25


证券代码:300745 证券简称:欣锐科技 公告编号:2024-101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以邮件和网络通信的方式送达,2024 年 12 月 24 日在
深圳市南山区留仙大道 3370 号南山智园崇文园区 3 号楼 35 层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与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采取现场表决。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现场表决方式出席监事 3 名。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琼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及其
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2)预留授予日和预留授权日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

综上,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
经成就,同意以 2024 年 12 月 24 日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和股票期权
预留授权日,向符合条件的 19 名激励对象授予 43.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和87.00 万份股票期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1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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