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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22 16:07:08 股吧网页版
华致酒行: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23


证券代码:300755 证券简称:华致酒行 公告编号:2024-053
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
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2月9日(星期一)下午14:3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24年12月9日9:15—15:00。

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4年12月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公告公布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
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2 月 2 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凡是 2024 年 12 月 2 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白桥大街 15 号嘉禾国信大厦 CD 座 5 层北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

1. 以上提案已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经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24 年 11 月 23 日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2. 本次股东大会将对上述议案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其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4 年 12 月 3 日—12 月 6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30—17:00

(二)登记方式:

1. 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

2. 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3.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

4. 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5. 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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