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04
证券代码:300758 证券简称:七彩化学 公告编号:2024-118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于兴春先生提交的书面报告,其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原定任期为自任职生效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于兴春先生辞职后将更专注于在公司重要子公司担任董事长、总经理职务。于兴春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递交至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于兴春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1,432,4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5%,其配偶或其他关联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于兴春先生辞职后,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
于兴春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公司信息披露、规范治理、资本运作以及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于兴春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高亭达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
鉴于高亭达先生暂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其已
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最近一期举办的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承诺将积极参加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在高亭达先生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前,董事会指定其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待其取得相关资格证明后,正式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高亭达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412-8386166
传真:0412-8386366
电子信箱:zhengquan@hifichem.com
联系地址: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腾鳌经济开发区一号路八号
特此公告。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4日
附件:
高亭达先生,汉族,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0年毕业于沈阳工业大学精细化工专业;2020年3月至2024年11月就职上海秀岩实业有限公司,任董事长兼总经理;2024年12月起任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亭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