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8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4 年 11 月)
中国 北京
目录
页码
第一章 总则......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 2
第三章 股份......3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3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6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8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10
第一节 股东 ...... 10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4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 21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23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 26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31
第七节 类别股东表决的特别程序...... 38
第五章 董事会......40
第一节 董事 ...... 40
第二节 董事会 ...... 44
第三节 独立非执行董事 ...... 51
第四节 董事会秘书 ...... 56
第六章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58
第七章 监事会......61
第一节 监事 ...... 61
第二节 监事会 ...... 62
第八章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64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72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72
第二节 内部审计 ...... 76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76
第十章 通知和公告 ...... 77
第一节 通知 ...... 77
第二节 公告 ...... 79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80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80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 81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 83
第十三章 附则......84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30276350109XG。发行人的设立经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关于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有限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京技管项审字[2016]175 号)批准。
第三条 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4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
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5,630,000 股,于 2019 年 1
月 2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发行116,536,100
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及超额配售 17,480,400 股 H 股,并分别于 2019
年 11 月 28 日和 2019 年 12 月 27 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
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Pharmaron Beijing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泰河路 6 号 1 幢八层;邮政
编码:100176;电话:010-57330087;传真:010-57330087。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777,786,009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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