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2-13 19:21:12 股吧网页版
立华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13


证券代码:300761 证券简称:立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1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以电话、书面及邮件的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 14: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钟学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4 年 12 月 14 日 刊 载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和制定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2)及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原料采购货款担保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对子公司提供原料采购货款担保,有利于提高子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本次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该事项。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4 年 12 月 14 日 刊 载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原料采购货款担保额度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3)。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为合作养殖农户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保障合作养殖农户养殖活动的顺利开展,对其提供融资担保,有利于缓解农户资金压力,降低农户筹资成本,符合公司黄羽鸡合作养殖业务的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本次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且提供相应反担保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该事项。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4 年 12 月 14 日 刊 载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合作养殖农户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开展原料、生猪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期货管理制度》的规定,设置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5年度开展原料、生猪套期保值业务。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4 年 12 月 14 日 刊 载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5 年度开展原料、生猪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6)。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对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有利于提高经营效益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养殖业务的扩展需要,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本次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该事项。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4 年 12 月 14 日 刊 载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