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9-22
证券代码:300763 证券简称:锦浪科技 公告编号:2022-118
转债代码:123137 转债简称:锦浪转债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自愿承诺
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一鸣先生,实际控制人王峻适先生、林伊 蓓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聚才财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 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一鸣先生,实际控制人王峻适先生、林伊蓓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聚才财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才财聚”)出具的《关于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承诺主体及持股情况
1、承诺主体: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一鸣先生,实际控制人王峻适先生、林伊蓓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聚才财聚。
2、承诺主体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
1 王一鸣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99,939,822 26.51
董事长
2 王峻适 实际控制人 21,291,300 5.65
3 林伊蓓 实际控制人 30,417,000 8.07
4 聚才财聚 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 31,319,073 8.31
合计 182,967,195 48.53
二、承诺期限
2022 年 9 月 23 日-2023 年 9 月 22 日
三、承诺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了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场的稳定,王一鸣先生、王峻适先生、林伊蓓女士及聚才财聚自
愿承诺自 2022 年 9 月 23 日起 12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上述股东之间直接或间接股份转让及上述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之间股份转让除外),包括承诺期间前述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事项新增的股份。若违反上述承诺,则减持公司股份所得全部收益归公司所有。
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承诺主体严格遵守承诺,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王一鸣先生、王峻适先生、林伊蓓女士及聚才财聚出具的《关于自愿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
特此公告。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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