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4
证券代码:300763 证券简称:锦浪科技 公告编号:2024-100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浪科技”或“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对全资子(孙)公司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前述担保均为公司或其全资子公司对全资子(孙)公司的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的概述
为满足全资孙公司宁波市辉创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辉创”)、宁波市辉鼎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辉鼎”)、宁波市辉科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辉科”)、宁波市日西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日西”)、宁波市中彗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中彗”)、宁波市中森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中森”)、宁波市辰乎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辰乎”)、宁波市辰顺新能源有限公司宁波市(以下简称“宁波辰顺”)、宁波市辉赛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辉赛”)、宁波市日畅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日畅”)、宁波市日晖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日晖”)、宁波市日茂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日茂”)、宁波市旭政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旭政”)、宁波市阳彻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阳彻”)、宁波市阳邬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阳邬”)、宁波市永晨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永晨”)、宁波市中晟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中晟”)、宁波市中道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中道”)、宁波市中峻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中峻”)、宁波市卓实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卓实”)、宁波市卓宜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卓宜”)的生产经营需求,锦浪智慧于2024年12月24日就为上述21家项目公司与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申请的共计21,000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签署了保证合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属于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提供担保,且锦浪智慧及上述21家项目公司均已履行了其内部审批程序,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万元)
宁波辉创 1,000.00
宁波辉鼎 1,000.00
宁波辉科 1,000.00
宁波日西 1,000.00
宁波中彗 1,000.00
宁波中森 1,000.00
宁波辰乎 1,000.00
宁波辰顺 1,000.00
宁波辉赛 1,000.00
宁波日畅 1,000.00
锦浪智慧 宁波日晖 1,000.00
宁波日茂 1,000.00
宁波旭政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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