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6
证券代码:300768 证券简称:迪普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9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及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召开了第三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及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议案》,同意根据最新发布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章程修订前后对照表
原《公司章程》内容 修订后《公司章程》内容
第八十四条 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 第八十四条 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
和特别决议。 和特别决议。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
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
以上通过。 数通过。
…… ……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
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勤勉义务: 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勤勉义务:
…… ……
(三)最多在 5 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 (三)最多在 3 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
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 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
事的职责; 董事的职责;
(四)向公司股东大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 (四)向公司股东大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
对其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说明。 对其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说明。
第一百一十二条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百一十二条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 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 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
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一百一十四条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应当 第一百一十四条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应当
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章程修订前后对照表
原《公司章程》内容 修订后《公司章程》内容
…… ……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存在重大失
信等不良记录;
(六)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一百一十五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 第一百一十五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
董事: 董事:
(一)在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分公司任职 (一)在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分公司任职
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 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 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 弟姐妹、配偶的父母、子女的配偶、子女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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