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6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16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29,242,293 股,发行价格为 34.7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014,999,990.03
元,扣除承销商发行费用人民币 10,149,999.90 元,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人民币 1,437,874.0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003,412,116.10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855 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158,684,809.80 元,
银行手续费支出 8,942.30 元,补充流动资金 1,335,288.20 元。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 599,763,343.89 元,募集
资金余额应为 559,560,000.00 元,差异 40,203,343.89 元,系银行存款利息收入40,203,343.89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上述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玉泉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中“新一代 IT 基础设施平台研发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及全
资子公司杭州迪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及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向杭州迪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余额不超过 12,000.00 万元无息借款用于实施“新一代 IT 基础设施平台研发项目”。公司及杭州迪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玉泉支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已签订的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期末余额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玉泉支行 71090122000200379 已销户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玉泉支行 71090122000204791 已销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吴山支行 33050161622700001564 599,763,343.89
合计 599,763,343.89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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