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6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龙平,已届满离任)
本人作为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于 2023 年5 月 16 日届满离任,本人在任职期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负责的态度,谨慎、认真、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本人届满离任前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张龙平先生,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 年毕业于中南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获学士学位;1987 年毕业于中南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获硕士学位;1994 年毕业于中南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获博士学位。1987 年至今,任职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原中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会计硕
士教育中心主任、副院长、院长、专任教授;2016 年至 2023 年 5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积极出席、列席公司组织召开的相关会议,本人均按时亲自出席了历次公司董事会会议,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所提交的议案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均投出同意票,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会议情况如下:
召开董事会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召开股东大 出席股东大
会议次数 (次) (次) (次) 会次数 会次数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本着独立、客观的立场,本人在任职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1.2023 年 4 月 13 日,发表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事前认可意见;
2.2023 年 4 月 24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针对关于 2022 年度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2022 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招股说明书中涉及事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公司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作废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项目延期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3 年任职期间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各专业委员会议事规则,积极召集并参加相关会议,切实履行董事职责,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内控制度,针对关于公司年度或季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续聘审计机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审计工作开展、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作废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公司董监高薪酬(津贴)等相关事项进行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报告或提请审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及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在 2023年任职期间,充分利用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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