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08
证券代码:300768 证券简称:迪普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6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5 月 8 日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8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8 日 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月明路 595 号迪普科技 3 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郑树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467,931,139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2.679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411,041,272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3.843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56,889,867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8.836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77,933,04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2.104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66,189,25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0.280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 人,代表股份11,743,79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8241%。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67,930,9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7,932,84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7%;
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公司独立董事在会议上作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1/2 以上同意,表决结果为通过。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67,930,9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7,932,84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7%;
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上述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1/2 以上同意,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67,930,9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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