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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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释 义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涵义: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迪普科技 指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迪普有限 指 杭州迪普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前身
格物致慧 指 杭州格物致慧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经略即远 指 杭州经略即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闻涛岭潮 指 杭州闻涛岭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思道惟诚 指 杭州思道惟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方广创投 指 苏州方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移创新 指 中移创新产业基金(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伯乐圣赢 指 杭州伯乐圣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杭州哲创 指 杭州哲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本确认意见若出现合计数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尾数不一致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一、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
情况的说明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由杭州迪普科技有限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现将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的情况说明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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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
1、 2008 年 5 月,迪普有限设立
杭州迪普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前身,以下简称“迪普有限”)系由王晓钟、
季岚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迪普有限设立时注册资本为 500.00 万元,
其中王晓钟出资 255.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1.00%, 季岚出资 245.00 万元,占
注册资本的 49.00%。
2008 年 5 月 23 日,浙江中瑞唯斯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浙中瑞验字
[2008]26 号《验资报告》,对迪普有限设立时股东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迪
普有限已经收到全体股东以货币形式缴纳的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
2008 年 5 月 28 日,迪普有限在杭州市工商局高新区(滨江)分局注册登记,
取得注册号为 330108000019099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迪普有限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王晓钟 255.00 255.00 51.00%
2 季 岚 245.00 245.00 49.00%
合计 500.00 500.00 100.00%
2、 2009 年 11 月,迪普有限第一次增资
2009 年 11 月 12 日,迪普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同意公司新增注册资本
1,500.00 万元,将公司注册资本由 500.00 万元增加至 2,000.00 万元,其中王晓钟
以货币方式新增投资 663.00 万元,增资后合计出资 918.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45.90%;季岚以货币方式新增投资 637.00 万元,增资后合计出资 882.00 万元,
持股比例为 44.10%,新股东王冰以货币方式新增投资 200.00 万元,增资后持股
比例为 10.00%。
2009 年 11 月 20 日,浙江中瑞唯斯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浙中瑞验
字[2009]075 号《验资报告》,对本次增资事宜进行了审验,确认迪普有限已经收
到股东以货币形式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1,50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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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 11 月 30 日,迪普有限就本次增资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完成后,迪普有限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王晓钟 918.00 918.00 45.90%
2 季 岚 882.00 882.00 44.10%
3 王 冰 200.00 200.00 10.00%
合计 2,000.00 2,000.00 100.00%
3、 2012 年 12 月,迪普有限第二次增资
2012 年 11 月 15 日,迪普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同意公司新增注册资本
2,000.00 万元,将公司注册资本由 2,000.00 万元增加至 4,000.00 万元,新增注册
资本全部由新股东郑树生以货币方式投入。本次增资完成后,郑树生持有迪普有
限 50.00%股权,王晓钟、季岚和王冰持股比例分别变更为 22.95%、 22.05%和
5.00%。
2012 年 11 月 21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出具信
会师浙报字[2012]第 40410 号《验资报告》,对本次增资事宜进行了审验,确认
迪普有限已经收到郑树生以货币形式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2,00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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