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9
证券代码:300773 证券简称:拉卡拉 公告编号:2024-060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7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经全体董事确认,一致同意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后,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由全体董事推举非独立董事孙陶然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6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6 人(在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第四届独立董事张闫龙先生、刘尔奎先生、程蕾熹女士以及非独立董事朱国海先生的履职资格前,第三届独立董事王小兰女士、李焰女士、蔡曙涛女士将继续履职)。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决议如下:
(一)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孙陶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任期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如下人员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委员和主任委员:
1. 战略委员会:成员拟定为孙陶然、张闫龙、李蓬,其中孙陶然为主任委员。
2. 审计委员会:成员拟定为刘尔奎、程蕾熹、孙陶然,其中刘尔奎为主任委员。
3. 提名委员会:成员拟定为张闫龙、程蕾熹、朱国海,其中张闫龙为主任委员。
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拟定为程蕾熹、刘尔奎、王国强,其中程蕾熹为主任委员。
上述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且相关董事任职资格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后生效,任期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在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前,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继续履职。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王国强担任公司总经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任期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四)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同意聘任朱国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任期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五)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朱国海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任期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六)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同意聘任周钢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任期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七)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田鹏先生为证券事务代表,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其聘任事宜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9 日
附件: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简历
孙陶然先生,1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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