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06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新设子公司构成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本保荐机构”或“保荐机构”)作为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简科技”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深证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对中简科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一、对外投资及关联交易概述
(一)对外投资概述
1、中简科技拟通过新设子公司江苏常宏功能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标的公司”、“常宏功能材料”),统筹发展结构功能材料业务,具体为:中简科技以货币形式认缴标的公司 9,000 万元出资,持股比例为 90%;常州瀚宇技术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瀚宇技术”)以货币形式认缴 100 万元出资,持股比例为 1%;常州兴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兴宇管理”)以货币形式认缴 900 万元出资,持股比例为 9%。标的公司设立完成后,股权结构情况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出资形式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000.00 90.00 货币资金
常州兴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00.00 9.00 货币资金
常州瀚宇技术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0.00 1.00 货币资金
合计 10,000.00 100.0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深证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
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属于董事会审议范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2、标的公司设立后,自外部引入的技术团队将技术交由标的公司进行使用、验证,培训技术人员,且生产出合格产品才能取得进一步持股资格。按照投资协议约定,如全部产品经客户验证合格,中简科技分四次将所持标的公司合计 39%股权转让予瀚宇技术,其中:杨永岗先生通过瀚宇技术间接获得标的公司 6.825%股权,应通过瀚宇技术向中简科技支付股权转让款 682.50 万元;技术团队通过
瀚宇技术间接获得标的公司 32.175%股权,无需支付股权转让款。转让完成后,标的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出资形式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100.00 51.00 货币资金
常州瀚宇技术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000.00 40.00 货币资金
常州兴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00.00 9.00 货币资金
合计 10,000.00 100.00
后续历次股权转让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深证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
(二)关联交易说明
中简科技董事长、总经理杨永岗先生计划担任瀚宇技术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持有瀚宇技术 17.50%的出资份额、持有兴宇管理 96.67%的出资份额;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李辉先生计划担任兴宇管理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持有兴宇管理
3.33%的出资份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事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杨永岗先生,男,1967 年 4 月生,博士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现任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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