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7-06 16:51:17 股吧网页版
新城市: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2年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7-06


股票简称:新城市 股票代码:300778.SZ
债券简称:城市转债 债券代码:123136.SZ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2 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二三年六月

重要声明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新城市”)对外公布的《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发行人提供的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海通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目录

重要声明 ...... 1
目录 ...... 2
第一节 本次债券情况 ...... 3
第二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 11
第三节 发行人经营与财务状况 ...... 12
第四节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15
第五节 本次债券担保人情况 ...... 17
第六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 18
第七节 本次债券付息情况 ...... 19
第八节 本次债券的跟踪评级情况 ...... 20
第九节 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 21

第一节 本次债券情况

一、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相关事项已经 2020 年 9 月 11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2020 年 9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80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 46,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460 万张转换公司债券,发行
价格为每张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46,000.00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998.35
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5,001.6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ZI10016 号”《验资报告》。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发行的 46,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2 年
2 月 15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城市转债,债券代码:123136.SZ。
二、本次债券的主要条款

(一)发行主体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

2022 年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城市转债,债券代码:123136.SZ)。

(三)发行规模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46,000 万元,发行数量为 460 万张。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

(五)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 2022 年 1 月 21 日至
2028 年 1 月 20 日。

(六)票面利率

第一年为 0.30%、第二年为 0.50%、第三年为 0.80%、第四年为 1.60%、第
五年为 2.50%、第六年为 3.00%。

(七)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其中: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