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11
证券代码:300782 证券简称:卓胜微 公告编号:2024-066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无锡汇智联合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
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61,289,013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1.47%)的大股东无锡汇智联合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汇智投资”)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08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39%)。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汇智投资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拟减持本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股本比例
1 汇智投资 61,289,013 11.47%
注: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许志翰先生是汇智投资的唯一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并且持有汇智投资 76.41%的份额。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合伙人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
3、 股东拟减持股份数量、方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持期间、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如下:
股东名称 拟减持股 占公司总 减持 减持 价格
份数量 股本比例 方式 期间 区间
(股)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 根据减持时
汇智投资 2,080,000 0.39% 大宗交易 起十五个交易日后 的市场价格
的三个月内 确定
注: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三、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持股 5%以上股东汇智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情况如下:
(1)关于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股份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上述股份;2)其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在其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期间,其在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若其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公司 A 股股票的,其通过证券交易
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或协议转让等合法方式减持公司A股股票,并依法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期间公司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
2)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其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以下时除外);在其所持公司的股份低于 5%时继续减持的,应在交易完成后两个工作日内将减持股数、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交易信息向公司报备;
3)其减持行为不得违反其在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中所作出的相关承诺;
4)除减持其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公司股份,否则其将遵守下述减持承诺: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不减持公司股份:(i)公司或者其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ii)其因违反证券交……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