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只松鼠”或“公司”)发布关于春节前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称,公司拟以4.01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5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009.12万元,占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4.68%。
▲三只松鼠公告截图
公告透露,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春节前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41,204,595.30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136,034,776.56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725,957,201.26元,其中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957,250,253.82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57,250,253.82元。
为了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文件关于鼓励上市公司中期现金分红,“增强分红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推动一年多次分红、预分红、春节前分红”,“公司应当综合考虑未分配利润、当期业绩等因素确定分红频次,并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增加现金分红频次,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推动在春节前结合未分配利润和当期业绩预分红,增强投资者获得感”等相关规定及政策精神,基于对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的信心,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经营的高质量发展成果,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在确保公司持续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现拟定2025年春节前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拟以400,729,300股(公司总股本401,000,000股扣除截至公告日库存股270,700股得出,最终以实施2025年春节前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库存股后的股数为准)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5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0,091,162.50元,占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4.68%。本次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本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库存股发生变动的,以每股分配利润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公告表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当前实际经营、现金流状况、资本公积及未来发展情况等因素作出的,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为了更好的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