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13
证券代码:300786 证券简称:国林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3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
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基于对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内在投资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系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的股份后续将用于出售,出售将按照相关规则要求进行;
(3)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5.50 元/股(含本数),该回购价格
上限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4)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上限为人民币6,000 万元(含本数),回购下限为人民币 3,000 万元(含本数);本次回购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其中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金额占比不高于90%。公司已取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青岛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承诺为公司提供不超过 5,400 万元(人民币)的股票回购/增持专项贷款,贷款用途为股票回购/增持贷款,贷款期限为 2 年。公司将根据贷款资金实际到账情况、资金使用规定和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
实施本次回购计划,严格遵守贷款资金“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的原则。
(5)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照回购价格上限 15.50 元/股(含本数)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935,484 股至 3,870,967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05%至 2.10%。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
(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
(7)回购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2、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及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的明确增减持计划。若上述主体在未来有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而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公司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等其他因素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及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可能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5)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最终回购股份的实际执行情况,公司将在回
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股份回购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内在投资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树立良好资本市场形象,促进公司长远发展,结合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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