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30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
结构、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保荐人”)作为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瞳光学”、“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宇瞳光学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相关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82 号)核准,
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1 日公开发行 6,000,000.00 份可
转换公司债券,每份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600,000,000.00 元,债券期限为 6 年。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60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人民币 11,249,651.93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88,750,348.07 元。该募集资金截至 2023 年 8 月 17 日已全部到账,华兴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8 月 17 日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华兴验字[2023]22011760245 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在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已
(万元) 资额(万元) 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1 精密光学镜头生 42,049.56 42,049.56 29,137.61
产建设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16,825.47 16,825.47 16,825.47
合计 58,875.03 58,875.03 45,963.08
三、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具体情况
1、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原因
由于考虑到投资成本及效益等因素,公司重新评估了“精密光学镜头生产建设项目”所涉及建筑工程实施的实际需求,增加建筑工程费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减少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以保障募集资金充分合理使用。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是基于公司实际建设情况进行调整,为提高募投项目建设效率及实施效果,满足公司业务的发展需求。上述调整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效果、优化资源配置,从而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2、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情况
本次涉及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项目为“精密光学镜头生产建设项目”,该项目原实施主体为上饶宇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瞳光电”),实施地点位于上饶市。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发展规划,拟增加宇瞳光学为该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基于宇瞳光学的所在地,拟增加东莞市为该项目的共同实施地点。本次调整前后,公司募投项目“精密光学镜头生产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如下:
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
项目名称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精密光学镜头 宇瞳光电 宇瞳光电、宇 上饶市 上饶市、东莞
生产建设项目 瞳光学 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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