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14
现场检查报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宇瞳光学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华 联系电话:010-66555253
保荐代表人姓名:丁慧 联系电话:010-66555253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王华、梁勇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4 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4 年 12 月 28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内部控制制度、公司“三会”议事规则及会议资料等资料;与公司相关负责人等进行沟通等。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等 √
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 √
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 √
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 √
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检查相关的董事会记录、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内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访谈高级管理人员等。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如适 √
用)
√(公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 司上市
部门(如适用) 前已设
立相关
部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用)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 √
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进 √
现场检查报告
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 √
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 √
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 √
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 √
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 √
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了完备、 √
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与信息披露相关的管理制度;查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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