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1-14 16:25:08 股吧网页版
宇瞳光学: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工作的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1-14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工作的情况报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工作的情况报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保荐机构”)作为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瞳光学”、“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宇瞳光学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主要股东等进行了现场培训。现将培训情况报告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4 年 12 月 28 日。

二、培训地点

宇瞳光学公司会议室。

三、培训对象

宇瞳光学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主要股东等人员参加了现场培训。

现场培训后,东兴证券向宇瞳光学提供了讲义课件及相关学习资料,提请公司转发至其他因故未参加培训的人员,以供自学。

四、培训内容

本期,东兴证券围绕《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2 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等内容对培训对象进行了培训,进一步强化了培训对象对相关内容的理解与掌握,从而帮助宇瞳光学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培训达到了预期效果。

特此报告。
(本页以下无正文)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工作的情况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工作的情况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华 丁慧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