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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6-26
证券代码:300795 证券简称:米奥会展 公告编号:2024-046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6月21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24年6月26日以视频会议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潘建军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逐项审议并通过了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具体如下:
(1)拟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结合
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近期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表现等因素,为了稳定投资者的投资预期,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同时,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及优秀员工的积极性,共同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
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 36 个月内转让;若公司未能以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 36 个月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
表决结果:7 名同意;0 名弃权;0 名反对。
(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公司拟通过回购股份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的,应当符合相关规定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5)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表决结果:7 名同意;0 名弃权;0 名反对。
(3)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本次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回购。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25.00 元/股(含本数),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 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实际回购股份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视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等具体情况确定。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7 名同意;0 名弃权;0 名反对。
(4)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均含本数)。
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7 名同意;0 名弃权;0 名反对。
(5)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拟回购股份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股份回购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的 36 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做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当前总股本的比例: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均含本数)。
按回购金额下限 5,000 万元和回购价格上限 25.00 元/股测算,
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2,000,0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87%;按回购金额上限 10,000 万元和回购价格上限 25.00 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4,000,0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7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毕时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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