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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6-26 18:03:09 股吧网页版
米奥会展: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26


证券代码:300795 证券简称:米奥会展 公告编号:2024-047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1、拟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均含本数),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2、拟回购价格:本次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25.00元/股(含本数),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实际回购股份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视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等具体情况确定。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3、拟回购数量:按回购金额下限 5,000 万元和回购价格上限
25.00 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2,000,0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87%;按回购金额上限 10,000 万元和回购价格上限 25.00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4,000,0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7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票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回购数量。

4、拟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5、拟回购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的 36 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做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6、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承诺在回购期间不减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明确的增持计划,且未来六个月暂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
价格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因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根据规则需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可能面临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因未能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对象未达到行权条件或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授出或无法全部授出而被注销的风险;
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最终回购股份的实际执行情况,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拟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近期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表现等因素,为了稳定投资者的投资预期,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同时,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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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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