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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10 18:02:58 股吧网页版
贝斯美: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11


证券代码:300796 证券简称:贝斯美 公告编号:2024-079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于2024年12月27日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会议选举李周旭先生、张友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李周旭先生、张友生先生将与经公司2024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4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特此公告。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11日

附件:

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1、李周旭先生,现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1968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大专学历,注册质量工程师。1985年9月-2001年12月任宁波农药厂中心化验室 主任;2002年1月-2004年1月在宁波中化化学品有限公司技术部工作;2004年1月至今任 公司质管部经理。

截至公告日,李周旭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间接持有0.0409%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和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2、张友生先生,现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1987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本科学历,2013年7月-2016年1月任浙江云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安环部部 长,2016年2月开始任公司安环部副经理兼生产部副经理,现担任公司环保部经理兼生 产部副经理。

截至公告日,张友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和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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