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2-20 16:37:06 股吧网页版
深交所:斯迪克_监管函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20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潘秋君的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2024〕第 185 号
潘秋君:

你作为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副总经理,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至 2024 年 6 月 12
日期间合计买入公司股票 205,900 股,买入金额 2,000,529
元;你的父亲潘鸿滨于 6 月 12 日卖出公司股票 3,000 股,
卖出金额 32,730 元。上述买入和卖出行为间隔不足六个月, 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短线交易。
你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1.4 条、第 2.3.1 条和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第 3.3.39 条的规定。请你充分重
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 生。

我部提醒你: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必须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规定,诚实守信,合规交易上市公司股票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4 年 12 月 2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